法定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 《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》(修正)建设部98号令
办事须知
1、在建工程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,抵押当事人应当到石嘴山市房产交易大厅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,领取抵押监证书。
2、单位申请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应当使用法定名称,在登记时经办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、个人身份证或工作证件到场办理
提交材料
1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
2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用地批准书 3、借款合同、抵押合同
4、在建工程现值评估报告 5、申请人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*
6、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* 7、国资部门的批复或股东会议或职工大会决议*
(以上有*号的材料必需同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)
办事流程
2个工作日
税费标准
1、缴税标准:
印花税:5元/本
2、规费标准:
1、房屋他项权利(抵押权、典权)登记费:
住宅登记 80元/套
其他房屋登记(每宗)
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以下(含150平方米) 100元/宗
建筑面积150-1000平方米以下(含1000平方米) 200元/宗
建筑面积1000-5000平方米以下(含5000平方米) 300元/宗
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400元/宗
2、工本费10元/本(每套手续中增加一本)
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:
大武口区:游艺西街518号 电话:2028053
惠农 区:得胜路(区幼儿园对面) 电话:3972792
领证咨询电话:9686812345(请输入收件号后7位号码)
咨询网址:http://www.szstv.com/fangchansuo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