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抵押权登记和需提交材料:包括个人房屋一般抵押权(最高额抵押权);单位或集体经济组织房屋一般抵押权(最高额抵押权);房屋他项权利注销登记。
(1)办理个人房屋一般抵押权(最高额抵押权)登记必收要件:
①登记申请书 (登记机构提供)
②抵押权人《营业执照》、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(当年在登记机构已备案的不在提交)
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
④抵押人身份证、结婚证或户口本
⑤《房屋所有权证》
⑥《国有土地使用证 》
⑦主债权合同
⑧抵押合同(最高额抵押合同)
⑨抵押当事人确定房产抵押价值的书面协议或评估报告书
注:1.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涉及单位、别墅、平房、具有独立宗地的楼房需要提交收取,其他核验有无土地使用权抵押情况后,不再要求收取。
2. 文本档案要求提供原件的为:①③⑦⑧⑨;核验原件提供复印件的为:②④⑤⑥。
3. 电子档案扫描、拍照:不要求。
(2)办理单位或集体企业房屋一般抵押权(最高额抵押权)登记必收要件:
①登记申请书 (登记机构提供)
②抵押人和抵押权《营业执照》、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(当年在登记机构已备案的不在提交)
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
④《房屋所有权证》
⑤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
⑥主债权合同
⑦抵押合同(最高额抵押合同)
⑧抵押当事人确定房产抵押价值的书面协议或评估报告
⑨董事会(股东大会)决议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文件或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
注:1.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涉及单位、别墅、平房、具有独立宗地的楼房需要提交收取,其他核验有无土地使用权抵押情况后,不再要求收取。
2. 文本档案要求提供原件的为:①③⑥⑦⑧⑨;核验原件提供复印件的为:②④⑤。
3. 电子档案扫描、拍照:不要求。
(3)房屋他项权利注销登记必要收件:
①登记申请书 (登记机构提供)
②申请人身份证明
③《房屋他项权证 》
④证明房屋抵押权消灭的材料
注:1. ④部分材料包括抵押权人解除、放弃抵押权的书面证明;以房抵债的法律生效判决书。
2. 文本档案要求提供原件的为:①③④;核验原件提供复印件的为:②。
3. 电子档案扫描、拍照:不要求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