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新建房屋买卖合同备案、变更、撤销的说明
1、办理新建房屋买卖合同备案、变更、撤销应填写申请表,(在www.szshouse.com表格下载),1式4份新建房屋买卖合同,经网上确认后,由各开发公司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备案人员代为办理。
2、涉及文本及电子合同中买受人名称(含减少或增加买受人)和房屋坐落条款的修改,应申请撤销合同备案,更改合同其它条款需申请变更合同备案。
3、 凡需撤销或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,申请表的撤销和变更原因由买受人填写,买卖双方签名盖章,到房产土地办事大厅完成抵押、预告登记查询后交产权一科办理相关手续。
4、 填写变更合同备案申请表应描述清楚合同条款变更前后的内容,经产权一科审查后,重新填写的合同(保持原业务宗号)加盖备案印章),对变更前备案合同销毁处理。
5、撤销合同备案申请(无抵押状况、预告登记)应明确撤销原因,买卖双方一致同意解除购房合同的前提下签字确认,方可办理撤销备案,对撤销的备案合同销毁处理;
6、撤销(已抵押状况、预告登记)规定先撤销抵押登记、预告登记,后办理相关备案手续, 变更(已无抵押状况、预告登记)的备案合同,
必须取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,后办理相关备案手续。
7、各开发公司备案人员代理撤销和变更备案手续时,应在申请表中注明:作废合同公司存档,及合同解押后银行存档的说明,否则对于相关备案合同作销毁处理。
8、新建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申请表合同类型(商品房、经济房、拆迁房),对于申请备案合同中要办理预告登记的合同应在相应栏注明:预告),凡每批申请超过10套合同的可填写备案申请附表;
9、办理商品房预售备案、撤销和变更的办事时限为2个工作日,不收取任何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