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夏理工学院拆迁公告1—石嘴山房产信息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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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夏理工学院拆迁公告1

发布时间:2007-12-27 8:56:09 来源:

 

经有关部门批准,宁夏理工学院因宁夏理工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,需要对部分住户进行拆迁。根据国务院第305号令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60号令《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我局审查了宁夏理工学院的立项、规划、土地等批复文件,给拆迁人宁夏理工学院核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,证号为:石房拆许字(2006)第27号。本许可证核准的拆迁人为宁夏理工学院,建设工程项目名称为宁夏理工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,拆迁范围为大武口区山水大道以南、隆湖大道以西范围内,马湖子等46户房屋,拆迁期限为200673120071220,拆迁实施单位为石嘴山市安业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。

在本公告核准的拆迁范围内,根据国务院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理》第十二条,被拆迁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:

新建、扩建、改建房屋;

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;

租赁房屋。

拆迁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,将拆迁方式、拆迁期限、补偿标准等事项在拆迁范围内公布。

在公告核准的拆迁期限内,被拆人应持土地证、房产证及时到拆迁人处登记核实。在拆迁中如对房屋及附属物进行评估,评估报告应在拆迁范围内进行不少于10天的公示。

本公告发布后,望拆迁当事人双方本着顾全大局、合法、合理的原则,尽快协商,积极组织搬迁,以保证拆迁任务按期完成。经协商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,双方均有权申请本局进行裁决。

特此公告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石嘴山市房产管理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00六年七月三十一日

 

 

拆迁办公地址:宁夏理工学院

联系人:宋尚军          电话:09522034219

监督投诉部门:石嘴山市房产管理局房屋拆迁管理科  电话:2013744

被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名单附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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