拆 迁 公 告
经石嘴山市有关部门批准,石嘴山市华远房地产开发公司解放小区(绿城雅居)二期建设项目工程建设,需要对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拆迁。根据国务院第305号令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60号令《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我局审查了石嘴山市静安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立项、规划、土地等批复文件,给拆迁人石嘴山市华远房地产开发公司核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,证号为:石房拆许字(2008)第02号。本许可证核准的拆迁人为石嘴山市华远房地产开发公司,建设工程项目名称石嘴山市华远房地产开发公司解放小区(绿城雅居)二期建设项目,拆迁范围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解放东街以北、文明南路以东、朝阳东街以南、前进南路以西范围内的单位和住户,拆迁期限为2008年3月10日至2009年3月9日,拆迁实施单位为石嘴山市华远房地产开发公司。
在本公告核准的拆迁范围内,根据国务院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理》第十二条,被拆迁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:
(一) 新建、扩建、改建房屋;
(二) 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;
(三) 租赁房屋。
本公告发布后,望拆迁当事人双方本着顾全大局、合法、合理的原则,尽快协商,积极组织搬迁,以保证拆迁任务按期完成。经协商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,双方均有权申请本局进行裁决。
特此公告
石嘴山市房产管理局
二00八年三月十日
监督投诉部门:石嘴山市房产管理局房屋拆迁管理科 电话:2013744
被拆迁人名单
孙桂荣 缴石刚 高振天 董春生薛国君